廣告法爭明年提修法案

2023-04-19

【本報訊】廣告法(即第7/89/M號法律《廣告活動》)生效逾三十年。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該法必然要重新全面檢討,將爭取今年做簡單公開諮詢、明年提修法案。

張永春昨在立法會回答間選議員王世民有關廣告法的質詢。他表示, 鑒於完善《廣告活動》法律制度關係到廣告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以及消費者資訊、安全和健康權利的保障,亦與多個公共部門的監管職能相關,現階段政府對此仍需深入研究。

就該法修訂以往由經財司經濟局回答,現變成行政法務範圍,張永春稱,當初他自己就此也有疑問,但不管如何他們部門有參與修法,且立法也是由該範作兜底,之後會與經財司溝通由誰做,故他希今年若有條件先簡單公開諮詢去聽業界意見,爭取明年提法案。

議員關注如何堵截網上廣告有不實或誤導資訊,張回應稱,當局在參照其他國家地區的立法經驗,構思是利用現行互聯網規則,針對一些對本澳市民和遊客存有誤導或不正確訊息的廣告去採取措施,屆時會在新法有所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