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關注兒童權利‧網絡欺凌

2023-04-19

【本報訊】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 疫後學生使用網絡更多,需要學校、家長、及學生三方配合,以及需要不斷推進相關工作。在網絡欺凌工作上,她指出,首先是學生不要做欺凌者,也要知道遇到欺凌時如何處理,政府將會加強該兩方面的教育工作。

議員李振宇於立法會口頭質詢會議中表示,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適用至今超過二十年,兒童健康狀況有持續改善。不過,澳門兒童權益發展仍存在不足,例如大型多元娛樂、運動場所不足;校園欺凌、家庭暴力,以及針對兒童的性侵事件時有發生等等,這些都影響甚至威脅兒童的健康發展。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兒童成長過程中遭受到的干擾因素越來越多,各種不良誘因時刻影響兒童的健康發展,例如網絡及電子產品成癮、吸煙、飲酒和藥物濫用等,這些都提醒政府及社會,兒童培養教育工作仍然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須全社會共同努力,為兒童幸福和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他提出,《兒童權利公約》主要賦予兒童生存權、受保護權、發展權及參與權四種基本權利,當中參與權方面,仍有較大改善空間,在推動更好落實和保障兒童參與權方面,政府未來有何規劃或措施,尤其如何提供機會或平台讓兒童可以就其自身權利發表意見,讓兒童的聲音體現在立法或各項政策措施中。

不少議員都關注到網絡欺凌問題,議員謝誓宏反映,本澳的欺凌問題嚴重,令學生身心受影響,在及時了解相關個案上,當局有何措施?議員梁孫旭及林宇滔關注到青少年自殺問題,林宇滔認為,要有規劃才能有效做好兒童權益問題,包括解決青少年自殺。

歐陽瑜表示, 疫後學生使用網絡更多,需要學校、家長、及學生三方配合,以及需要不斷推進相關工作,在AI及電子工具使用上,教育部門會提供指引。在網絡欺凌預防上,首先,學生不要做欺凌者,也要知道遇到欺凌時如何處理,政府將會加強該兩方面的教育工作,以及對社工、老師、家長的教育。

參與權方面,歐陽瑜指,特區政府持續透過家庭教育、學校的公民教育、相關延展活動等,讓兒童在不同年齡階段均接觸到關於《兒童權利公約》的內容,了解參與權、公民權等自身權利和義務,當中包括鼓勵家長適當讓兒童參與涉及自身的決定,讓其實踐參與權。考慮到網絡資訊發展對生活與學習模式帶來的轉變,特區政府把網絡素養內容納入品德與公民、資訊科技等科目,從小培養學生善用網絡及行使自由發表言論的權利。未來,特區政府將持續開展涉及兒童權利的社區教育及宣傳工作,適時推動更新兒童政策和措施,讓本澳的兒童能在健康、安全及良好的生活環境內成長。

社工局局長韓衛認為,兒童權益應該由屋企做起,讓兒童習慣做決定,例如「周末去邊度食飯?」讓兒童參與決定。

歐陽瑜又表示,兒童綜合評估中心的初診時間,由二零一六年的平均輪候五十二週,縮短至去年底四點五週;在輪候語言治療上時間則不太滿意,需要輪候十週,她希望可以縮短語言治療的輪候時間,目前,理工大學已開辦相關課程,招收三十名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