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A區填海工程延誤嚴重E1區工程兩公司造價罕有相同重新招標

2014-05-31

【本報訊】新填海工程於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進行委託,工期料明年十一月十四日,但至今,進度緩慢。建設發展辦主任陳漢傑(見圖)承認,由於承建商態度不積極,以及前期準備出現問題,令A區填海工程出現嚴重延誤,建設辦透過勒令承建商加快工程後,承建商近期態度已轉向積極,相信有望趕及工程限期前完成工程。又表示,由於澳門沒有私法及海域管核權,施工上遇到困難,部份工程也要待珠海方完成施工方可進行。

A區填海工程比出至今已有十五個月,議員宋碧琪批評,工程至今未見有大規模施工,E1區填土及堤堰建造工程,因兩家符合技術評審條件的競投者,報價竟罕有地相同,兩者均不認同政府宣告有關招標程序消滅的行政決定,向中級法院提起司法上訴,工程至今拖了一年多,B、C、D填海工程,至今未有進度公布,整個新填海區進度緩慢,各項公共設施、道路基建、多元產業等建設,都可能因填海工程延誤而推後,若不及早對公共工程批給制度加以檢討完善,除了導致工程延誤、公帑無法善用外,可能一而再的影響民生。

目前A區嚴重延期,可能影響港珠澳大橋澳門落腳點的工程進度,憂慮大橋會跳過澳門,只成為港珠大橋,當局如何對不同的評價標準作全面的深入檢視,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有效保公共工程招標進度?也有不少議員指責,A區工程延誤,影響港珠澳大橋工程中澳方的工程進度,希望加快進度及責成承建商加快進度,又建議未來引入承建商過去表現與中標計分制度,作為未來評標的其中一個考慮條件。

承建商態度極不積極

陳漢傑表示,A區填海工程施工現場已完成航道清淤工作,但工程進度由於承建商態度不積極,以及前期準備工作、機械進口的審批和手續等上出現問題,令工程出現嚴重延誤,為此,建設辦正積極敦促承建商採取必要及有效措施追趕延誤,在保證工期及施工安全的前提下重質量完成工程。承建商近期態度已轉向積極,相信有望趕及工程限期前完成工程,政府亦為A區保留預留方案,作好應變準備。由於澳門沒有私法及海域管核權,施工上遇到困難,部份工程也要待珠海方完成施工方可進行。目前面對人工島及工堰過程中水域使用面對阻礙,需要獲國家海洋局的審批,獲中央有關部委協調下,目前朝樂觀方向進展。

而E1區,他表示,評標工作於去年六月完成,由於兩間競投公司提交同等造價的情況,因而未能按既定評審標準作出判給,這也是他從事開標工作以來罕見,也未在預期之中,故未有未來定期對招標文件根據市場狀況進行來討及優化。經深入分析研究個案原因,建設辦隨即招標文件內的條上作修訂,並將以此修訂為依據,引用至日後的招標項目,E1新招標文件,預計可於今年第三季重新開展招標程序。政府會因應各地後的使用要求及配合新城規劃的整體進度,有序開展公屋或公共設施的設計和建設。且於今年第季,進行第三階級新城規劃總體規劃進行諮詢。

他又指,已批出的五幅土地中,政府明白大眾對於其用途的關注,事實上,在已批核的五土地中,B、E2區已形成,現因配合輕軌澳門南段走線的調整,國務院已同意調整B區用海範圍,並於文化中心對出增加二點五五公頃土地,有關填土設計工作預計於本年度開展。C、D區域填土工桯將配合城規工作有序展開。建設辦務必要求承建商必須按照招標卷宗及承攬規則的規定,嚴格遵守及履行相關義務,審慎處理工程延誤的問題及任何有關工程延期所提出的申請理據。不過,由於沒有行業分級機制,難以在將承建商過去表現引入為評標準則之一,需要先建立行業分級機制,方可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