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二號文件夾 驚現法庭

2014-05-31

【本報訊】初級法院昨續審理譚偉文等民署四人涉嫌瀆職案。一直遺失的涉及墓地資料的二號文件夾昨日驚現庭上,辯方證人民署職員表示,本月八日在民署管委會委員吳秀虹辦公室、即伍秉賢在任時的辦公室一個上鎖的櫃內找到該文件夾。

辯方證人現任民署管委會助理技術員,二○○二年是當時環境衛生及執照部部長伍秉賢的下屬,二○一○年調職管委會擔任助理技術員,曾經負責整理一至八號的所有墓地文件夾,並將所有文件存入USB記憶體,她稱有關記憶體已經交予伍秉賢或是他秘書其中一人,不過忘記了確切時間。

證人稱,上月廿九日看到案件審訊的報道後,遂向現任民署管委吳秀虹提出欲尋找文件,至本月八日在吳秀虹辦公室一個上鎖的文件櫃內,尋回一直遺失的涉及墓地資料的二號文件夾,前管委伍秉賢曾在同一辦公室辦公。

十幅墓地事件後,前民署管委伍秉賢曾於兩年前交回一至八號墓地文件夾,唯獨欠缺二號文件夾。伍秉賢曾作供稱二號文件夾內不包含十幅永久墓地資料。但二號文件夾的目錄顯示裡面有十幅永久墓地的意見書和報告書等原始文件。

辯方律師隨即申請將二號文件夾列入卷宗,理由是民署電腦顯示二號資料夾由○二年八月三十日起一直放在環境衛生及執照部內,但實際則在吳秀虹辦公室、即伍秉賢之前的辦公室內。證明辯方並非不提交文件,而是在環境衛生及執照部找不到文件。助理檢察長陳達夫表示不反對,但質疑辯方為何如此重要的文件待今日才出示?案件下周三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