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雞復供後日應市

2014-05-31

【本報訊】在停售活禽六個星期後,民政總署昨宣布,已與內地相關部門完成磋商,將於明日恢復活禽輸澳,通過檢疫翌日就可供應各街市三鳥檔銷售。雙方又決定,若日後只在環境樣本發現禽流感病毒,證實與之無關內地註冊養殖場清潔消毒三日後,即可再向澳復供活禽。

首批逾萬活雞應市

民署昨於每月記者會上宣佈,經與內地部門商討,將於下月一日起恢復活禽輸澳,輸澳當日活禽須留置在批發市場檢疫,倘檢測結果無異常,該批活禽第二日就會推出市面銷售,初步掌握活禽數量會逾萬,來自珠海、高明和中山共四個養殖場。

今年三月十二,民署於批發市場活雞身上驗出H7病毒,翌日起即停售活禽廿一日,期間再發現當日兩街市環境樣本同驗出H7。至四月三日復供、翌日應市。到四月十八日再於一街市環境樣本發現H7,不足半月又再宣告停售活禽廿一日,惟澳門與內地就暫停及復供機制未有共識,致一停就暫停至今。

日後非環境樣本出事場三日後可恢供

在今回溝通下,兩地又制定「保障活禽輸澳穩定之長效措施」。據介紹,若日後如在本澳街市、店鋪或批發市場環境樣本中檢出H5或H7亞型禽流感陽性時,並證實樣品來自正常經檢疫活禽,經與內地有關檢驗檢疫機構協商一致後,暫停樣本相關來源註冊場將活禽輸澳,進行病毒來源調查,待雙方確認適合供應為止。而其餘註冊場可在徹底清潔消毒環境三天後,翌日可恢復供澳活禽。

基於什麼考慮訂定停三日?衛生監督部部長田紀洋和民署食物衛生檢驗處處長鮑志賢解釋,環境樣本出事有多種成因,不排除問題非活禽身上,三日具條件追查到問題來源,且街市等經三日清潔消毒,可排除外界污染等不明朗因素,故不涉事的供應場可恢復供應。

管委會委員馬錦強概括稱:「(本澳)發現環境樣本,未證實(涉)雞隻(停)三日;發現環境樣本,證實雞隻、證實國內(養殖場),(停)廿一日。」

至於對約二百名三鳥檔從業員之補助金總額,田紀洋重申,三月那次每人補助金額與最低維生指數(一人為三千六百七十元)差不多,著傳媒自行計算。即約七十多萬元。而四月的補助,田稱因暫停日數不同會有所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