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寶蓮改變初衷 突提上訴

2014-09-18

【本報訊】民署管委會前主席譚偉文等四人被控涉嫌瀆職獲判無罪的案件,原本表明「不服判決但不會上訴」的案件輔助人歐寶蓮,在案件上訴期限即將屆滿前,昨日突向法院提出上訴,她解釋是本著法律的專業精神而決定上訴。

民署四人涉嫌瀆職案於本年七月廿九日在初級法院宣判,四被告均獲判罪名不成立。案件輔助人歐寶蓮在案件判決後表示,對判決感到有點震驚,不過她仍會以平常心面對,不會提出上訴。她又稱不知檢察院會否不服裁決提出上訴,若檢察院提出上訴,她亦不會再成為輔助人。

稱上訴為本法律專業精神

案件的上訴期限至今日屆滿,在上訴期限即將屆滿之際,歐寶蓮突改變初衷,昨日向法院提出上訴。她解釋,本不打算上訴,因這是檢察院的責任,但眼見上訴期限在即,她本著法律的專業精神決定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