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童惡家長被捕交保五千元

2014-10-31

【本報訊】毆打四歲學童的「惡家長」已被司警拘捕,控以傷人罪,案件昨日上午移交檢察院處理。檢察院已按普通傷人罪立案,刑庭法官接納檢察官建議,嫌疑人需繳交五千元保釋金及每月定期報到等。

被捕男子姓許、四十歲、本澳商人。司警表示,除接到被毆學童家長報案追究外,案中督課中心女負責人當時為保護學童,也遭疑犯踢傷,女負責人翌日也向司警報案追究。司警接報後即展開調查,並於案發翌日下午在疑犯住所將之拘捕,調查後控以刑法典第137條中的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罪,昨日上午移交檢察院處理。

事件發生於本月廿八日下午賈伯樂提督街一間接送督課中心,當時兩名學童在督課中心內等候家長接放學,案中四歲男童手持文件夾玩耍,不慎將文件夾打中一名三歲同學的眼角致損傷,許某稍後到來接子放學,發現兒子眼角有傷,立即要求中心的負責人將打傷其子的男童帶出見面,負責人原希望帶男童出來向對方道歉,但許一見男童即大力向他掌摑至倒地,負責人見狀立即上前保護,學童被掌摑後嚎哭,但許並未罷手,竟再起腳踢中男童心口,又踢中中心負責人。當時不少家長目擊事件,有人立即報警,有人以手機拍下毆人過程。

教靑局跟進為兩童提供心理輔導

【又訊】教育暨青年局非常關注近日在某補習社門外發生的學童懷疑被同學家長掌摑事件。

在得悉事件後,教青局即時約見該補習社負責人作出了解,並要求其密切留意其他學童的情緒,適時安排必要的協助。此外,亦安排輔導機構配合學校為兩位學童提供心理輔導。

據補習社負責人表示,本月28日下午,一名家長得悉兒子在補習社被同學不慎弄傷後,非常憤怒,掌摑了不慎弄傷其子的學童。學童就讀的學校得悉事件後即時報警。警方隨即到場了解,並安排學童前往醫院驗傷,現正繼續跟進。

教青局在此強調, 家長必須以愛心及關懷教育下一代,遇問題應平心静氣解決勿因一時衝動造成無法彌補的過失。同時提醒補習社負責人,必須以學童的安全為重,時刻提醒員工保護學童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