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塵爆受害者索賠逾26億元

2016-06-28

【中新社台北6月27日電】(記者 陳小願 邢利宇)“八仙塵爆”發生一周年之際,台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27日代表98位受害者及家屬向士林地方法院提起團體訴訟(大陸稱“集體訴訟”),請求相關責任人賠償逾26億元新台幣。

2015年6月27日,新北市八仙樂園內舉辦“彩色派對”時發生塵爆並迅速燃燒,共造成15人死亡、484人受傷,震驚台灣社會。

消基會27日指出,事發後檢方祗對活動主辦方“玩色創意國際有限公司”負責人呂志吉提起公訴,導致受害者依刑事訴訟程序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的對象,僅限於呂忠吉和其所屬公司。

消基會認為,呂忠吉和其所屬公司可資求償的資產有限,故受害者必須另依民事訴訟程序起訴八仙樂園及其主事者,請求損害賠償,但受害者恐面臨繳納巨額訴訟費用的壓力,故消基會決定代為提起團體訴訟。

受98位受害者及家屬委託,該案律師團召集人吳榮達等人當天向士林地方法院提交有關訴訟材料,起訴“玩色創意”負責人呂忠吉、瑞博國際整合行銷有限公司負責人周宏瑋,以及八仙樂園育樂股份有限公司的7名相關責任人,並初步提出約26.05億元的損害賠償請求。

吳榮達強調,由於受害者喪失勞動力部分還需起訴後經鑒定再為計算,故本案賠償請求還會增加。

據消基會副董事長遊開雄介紹,賠償金額除了醫療支出外,還包括工作喪失損失、勞動力喪失、殯葬費等醫療以外的必要費用。其中,每位死者的雙親請求1億元賠償。

為防止法院判決後相關被告不履行賠償責任,塵爆受害者及家屬此前已向法院提出對八仙樂園資產進行假扣押的申請。

台“最高法院”27日裁準假扣押2600萬元。截至目前,法院累計已假扣押八仙樂園資產7.0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