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報案手續便民

2011-11-30

【本報訊】保安司司長張國華表示,治安警察局和司法警察局已採取措施,簡化報案程序,方便市民報案。 對於有議員批評警方的報案程序複雜,導致市民報案時間長, 保安司司長張國華回應時表示, 報案時的前階段屬行政方面書寫報告,後階段屬於刑訴階段。對於前階段行政方面的報案報告,會進行優化,將書寫文件表格化,交由文職人員處理。但考慮到文職人員對於法律或警務工作不太認識,後階段的報告仍由警務人員書寫。他說,保安部隊人員的學歷有所上升,但仍有二成的學歷是初中以下,因此會加強文書方面的培訓,以及將電腦更新換代。 他表示,保安當局會加強司法警察與治安警察的協調,因很多時有的案件處理初看屬治安警察局的權限,再深入處理時可能發現原來案件較嚴重,就會轉交司警局處理。他說,對此保安當局會多做工作,盡量在接案時就分流,避免浪費市民報案的時間。 張國華表示, 治安警察局在第二警司處提拱一站式的口供錄取服務,為方便報案者,對一些較為緊急的案件,其他分區警司處會即時將案件轉到第二警司處跟進,在資源運用方面和便民方面取得平衡。他表示,完成報案後,警方會向報案者發出回執,列出報案編號及偵查官的聯絡電話等有用資料,方便報案者查詢。 他說,保安當局對報案室重視,所以這兩三年大力提升警長、副警長和首席警員,充實報案室的人力資源。此外,加強與學校、社團的溝通合作,進一步宣傳推廣,提高警民合作的成效。 另外,張國華表示,司警局也制訂了措施,優化報案證明書的申領手續,報案人在錄取口供後可立即提出申請。同時也聘請一批掃取指紋的工作人員,在完成實習之後,就有兩組掃取指紋人員。又增聘另一組人員,盡快處理搜證工作。 他說,今年一月司警局成立了報案及緊急行動中心,加強規範處理接案的工作,提供更多的便民服務。他表示,該中心直屬司警局負責刑事調查的副局長,由一名督察擔任職務主管,下設五個小隊,共四十五名刑偵人員。該中心成立以來,一至九月期間接獲處理五千多個案,其中包括檢舉、立案報告書、電話舉報、治安警局移交的案件等,每月平均處理六百多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