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禁錮乘客的士司機叫屈

2012-04-04

【本報訊】涉嫌反鎖乘客在的士車廂內被控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的的士司機,昨到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遞信鳴冤,聲稱並無禁錮乘客,又指司警調查時濫用職權。 高姓的士司機聲稱,當時事件中的女乘客登車時,他上一程的接載服務仍未完成,故曾多次向她解釋並禮貌地請她下車,但不得要領,才離開的士往桑拿浴室收取小費。 高又稱,當時無反鎖乘客:「雖然的士後座兩扇車門不能在車廂內打開,但乘客仍可自行絞低車窗伸手到外面打開車門。」他又稱,交通廳及司法警察局在處理此案過程中偏信乘客,亦因此而錯誤發放訊息影響輿論報導之準確性,對他極不公平。此外,事件發生在的士,司警事後派員到他家中搜索的做法,是濫用職權。 司警回應稱,該案的調查經檢察院審查後,確認完全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司警人員於過程中依法依程序展開調查,並不存在任何濫權情況。司警指嫌疑人多次向受害人聲稱要「收數」,故有理由相信嫌疑人有實施其他犯罪的可疑,所以依法展開相關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