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超額財儲 調撥六百億 成立澳投公司

傳崔世安任滿後出任主席

2019-07-27

行政長官崔世安今年四月列席立法會時談及澳門投資發展基金。

【本報訊】政府提出修改財政預算的法案,為將要成立的澳門投資發展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調撥六百億元。政界早已盛傳,行政長官崔世安滿任後,將擔任新的投資公司負責人。

為了設立「澳門投資發展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區政府提出《修改二零一九年財政年度財政預算》法律草案,建議對二零一九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一般綜合預算的收入追加澳門幣六百億元,有關款項從財政儲備中的超額儲備調撥。上述公司資本,除澳門特別行政區認購澳門幣五百九十八點八億元外,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及工商業發展基金作為公司股東,各認購澳門幣八千萬元。

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設立「澳門投資發展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是為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中有關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投資發展基金的規劃內容,提高公共財政資源的長期回報。被問及「澳門投資發展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何時運作,梁慶庭回應,相關的行政法規等已準備妥當,待立法會通過修改財政預算的法案後,公司的工作便會開展。

政界早已盛傳行政長官崔世安滿任後,將擔任新的投資公司負責人。年前,成立澳門投資發展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構想由崔世安領導的特區政府在《五年發展規劃》中提出,今次提出修改財政算法案同樣是特區政府,待立法會通過後,簽署與「澳門投資發展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相關的行政法規,也很可能是離任前的崔世安。

今年四月,崔世安在立法會表示,截至本年一月,澳門的基本儲備和超額儲備合共有五千六百多億元,外匯儲備至本年初共一千六百多億元,因此,特區政府具備能力成立澳門投資發展基金。基金屬公共行政架構以外獨立公有的公司實體,以市場化和商業化模式運作,但有別於現時粵澳合作發展基金具有保本、保息及可退場等優厚條件,投資發展基金相對要承擔市場風險。

行會完成討論《修改二零一九年財政年度財政預算》法律草案

△為落實《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中有關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投資發展基金的規劃內容,提高公共財政資源的長期回報,並借鑑其他國家及地區的經驗,設立澳門投資發展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區政府根據第8/2011號法律《財政儲備法律制度》的規定,藉修改二零一九年財政年度財政預算而調撥財政儲備,作為設立公司的資本額。為此,制訂了《修改二零一九年財政年度財政預算》法律草案。

法案建議對二零一九年財政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一般綜合預算的收入追加澳門幣600億元,有關款項從財政儲備中的超額儲備調撥。上述公司資本,除澳門特別行政區認購澳門幣598.8億元外,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及工商業發展基金作為公司股東,各認購澳門幣6000萬元。

法案建議,是次中央預算開支追加金額,不計算入《財政儲備法律制度》所指基本儲備金額內。

法案建議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