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強制仲裁解入屋維修難

滲漏水法第四季可提案

2022-08-19

【本報訊】屬本年立法計劃的《處理樓宇滲漏水法律制度》政府將如期在今年第四季向立法會提案。行政法務司長張永春稱,法案已有初稿,下月將聽取專業團體和社會人士的意見建議,不考慮另再花時間作公開諮詢。

張永春昨立會回應黃潔貞相關立法進度質詢時還表示,法案條文不多,希望在立會復會後盡快提交、通過,但強調這不代表一切相關問題就可迎刃而解,只可解決一些問題,發現不完善時再修改。

張永春介紹,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成立十三年來,佔總數近一成二、二千八百多宗個案透過協商仍無法解決,故政府透過創設新、具針對性的法律機制,嘗試解決在樓宇滲漏水方面存在的「檢測難」、「入屋難」、「維修難」、及「追討難」等問題。

法案將建議設強制性質的必要仲裁制度處理「入屋難」爭議。如檢測報告顯示有跡象懷疑某單位引起滲漏水,該戶主拒絕合作讓入屋做檢測,受影響住戶即可提起有關程序,仲裁庭可發入屋檢測許可命令。

張永春指,入屋是很重大的行為,仲裁庭一定會有由法律背景人士參與,確保雙方權利義務有基本保障,但不會是法官,一方面法官不夠,另一方面這就會變成司法程序。

法案將訂明相關裁決具有等同初級法院判決的執行效力,若不跟從會有後果承擔。當事人可按《民事訴訟法典》規定透過法院強制執行裁決,尤要求敗訴方在期限內做維修工程並作相應賠償。

新法又建議住戶可委託其他合資格檢測機構或專業人士做檢測,有關檢測報告可作仲裁或提訴之用。當局會提供合資格機構人士名單,並設定指引控制檢測收費,不會讓私人隨便叫價,並考慮對經濟困難住戶設相應支持,另會維持免費、等待時間較長的官方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