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司:官員問責應有『容錯機制 』

對付躺平•績效評定

2023-11-21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引介和說明2024年財政年度行政法務領域施政方針政策,以及回應議員問題。

【本報訊】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在官員問責上,要有「容錯機制」;否則,稍有出錯就要返回原位,便會「不作為」,很難形成「有擔當」、「有作為」的文化。他也指出明年將會修法,官員在私人生活中的行為,若影響到部門的聲譽,令到公眾對其職業操守、個人誠信存疑,應該負起相應責任。

議員宋碧琪提出,不少公務員十分上進,但樹大有枯枝,始終存在違規違法的公務員。她又表示除了依法守法,公務員更重要是「有作為」,但仍有部份公務員「遇事怕事,遇事避事」,甚至抱有「不做不錯,不叫不做」的心態,更嚴重的是「躺平」不做事。並問:政府如何完善人事管理,讓「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首先要由領導主管開始。如果領導主管抱著「不做不錯,不叫不做」甚至「躺平」的態度,很難令到下屬「有作為」,這方面與官員問責相連。他提出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有錯就要調查;若有錯造成惡劣影響就要追究。不過,在官員問責上,要有「容錯機制」。否則,稍有出錯就要返回原位,便會「不作為」,很難形成「有擔當」、「有作為」的文化。

對於張永春的回應,宋碧琪表示,認同要有「容錯機制」。續提出,有些公務不是怕做錯,而是「躺平」──他們準時上班,沒有違規違法,難用現行制度處罰或不聘。她問:是否真的沒有方法處理?

張永春回應時稱:宋碧琪議員提到公務員『躺平』問題,係最頭痛者,公務員唔搞事,又唔同領導作對。坐著冇產出。你更係吹佢又唔脹!趕佢又唔走!這很難對那些公務員展開紀律程序,應該可以透過績效評核來解決。

政府將於明年分階段推出面向公務人員的「公務通」電子平台。議員胡祖杰提出,將公務員的工作成效等評核結果置入「公務通」,讓合適數據公開。並提出,這可讓一些公務員感到壓力,見到其他公務員在都工作,知道自己不能「躺平」。張永春回應,保密是公務員評核制度的重要原則,需要深入考慮是否適宜置入「公務通」。

明年優化領導主管人員通則明確應遵守義務

關於官員問責,張永春提出,明年將會修改名為《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基本規定》的法律,更詳盡規定官員遵守的義務,例如:官員在私人生活中的行為,若影響到部門的聲譽,令到公眾對其職業操守、個人誠信存疑,應該負起相應責任。同時政府將會優化任免規定,更具體訂定處長級別主管選任條件,除了具有學歷背景、工作經驗和能力,將會新增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課程且合格。

至於全體公務員,張永春指出,將會修改《澳門公共行政人員通則》的紀律制度。並在此基礎上,制定領導及主管人員的專有紀律制度,以填補現時的空缺。他也表示,除了法律制度外,將會透過培訓等,不斷強化「施政為民」的管治理念,令到公務員自覺做到「廉潔奉公,有責任,有擔當」。

議員李良汪提出檢察長再次提議調升部分貪腐罪行的刑幅並延長職務犯罪的追訴時效意見。張永春回應道,現行《刑法典》的職務犯罪法律規定,當中一些罪名規定與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要求有差距,以及一些時效規定與職務犯罪性質不相吻合,所以當局已提出需要修改。

張永春稱,有關修改工作「冇停過」,但不會很快就在這一、兩年提出修法。因為除此之外,當局有計劃對《刑法典》其他方面做相對全面的刑法規定條文修改,故希望屆時才把前者加入來一併處理。

張永春又提到,除要問責、犯事要有相應跟進和處罰外,那些公務員尤包括領導主管在做得好時有何獎勵和鼓勵制度方面,當局會適時對相應的行政法規做相應研究與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