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家事案件強制調解

2023-11-21

【本報訊】政府計劃明年提案《家事案件調解制度》,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指這將有助以更和諧的方式促進解決家事紛爭。法務局局長梁穎姸介紹,構思是有關調整屬強制性質。

《家事案件調解制度》法案是就特定家事案件引入訴訟中非司法主體主持調解的機制,訂定負責協調及推動有關調解的主管實體,並規範調解的運作及程序。

梁穎姸說,考慮到家事調解案件有別於一般民事糾紛,涉及親屬倫理和私隱情況,而現行民事訴訟程序的特性,包括對抗和公開性,未必可切合更和諧解決,因此建議設立有關機制,

立法方向是:在家事範疇案件中引入訴訟中非司法主體的調解制度,即當事人可處分的特定事宜交司法機關外的實體去調解。有關調解建議是強制性。主管實體建議由相關職能公共部門,調解員要具一定資格和條件,相關行為受監管,以確保調解員能以客觀和中立方式去處理。這也會相應修改民事訴訟法等配合。

立法打擊租霸設特別勒遷程序

至於另一明年立法計劃:《不動產租賃的勒遷特別制度》法案。當局指這是為有效解決「租霸」問題,維護不動產租賃市場秩序,將對欠繳租金的情形設置更加便捷的特別勒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