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永誠回應勞動法諮詢

2017-09-26

【本報訊】政府提出修訂《勞動關係法》的諮詢建議,仍然維持有薪產假為五十六日,公務員卻是九十日,這是否不公平?官委議員劉永誠 (見圖) 表示,數十天的有薪產假,對規模較細的企業已是有所影響。至於,五十六天有薪產假是否足夠?劉永誠認為,對僱員來說,越多有薪產假是越好的,但他補充,都要實事求是,企業是需要足夠員工才能運作的。

《勞動關係法》在二零零九年通過後,商界不斷批評「三工」的條文,現在政府提出修訂建議方案,是否能否回應商界訴求?劉永誠只回應,需要大家進一步探討如何平衡不同訴求,從而達到雙贏。被問及政府有意制定非全職工作制度,劉永誠則予以肯定,認為這制度「十分重要」,因為,本澳人力資源十分缺乏,新制度可給予中小企彈性。他希望,可以加速相關討論,早日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