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求「才」若渴!

擬推優才先導計劃

申請人無需獲本地僱主聘任即可來澳搵工及創業

2018-11-28

劉關華介紹優化現行移民制度的方案

梁維特提出引入人才新制度

【本報訊】繼意圖強推「四選三」方案後,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再下一城,既提出「協助青年在大灣區實習就業」,也提出「適合、適時、適量地精準引進人才」。他表示,社會對輸入人才已有很強共識,將因應產業需要、經濟需要,更嚴謹地輸入。

昨午,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在立法會表示,除了現行的重大投資和技術僱員居留制度外,為符合本澳的需要,必須創設不受現行制度約束的新制度,避開現時引進優才、科才所遇到的癥結問題。故此,已向行政長官崔世安建議「建立以創新思維精準吸納優秀人才」。

現時,內地居民必須先得到本地僱主聘用,才能申請來澳居留。梁維特指出,將以為期三年的先導計劃引入優才、科才,既要控制每年總量,也要每年檢討成效、問題。新制度的申請者來澳定居前無需獲得本地僱主聘任,他們可在來澳後尋找工作或自主創業。

對此,直選議員李靜儀回應,不應該「細胞分裂」,再創設「優才、科才計劃」。對於梁維特不斷提及參考香港制度,李靜儀指出,香港的一般就業計劃、科技人才計劃是就業政策,優秀人才入境計劃是居留政策。澳門已有輸入外僱的就業政策,貿促局現正落實的是居留政策。

梁靜儀認為,要引入優才、專才、科才,可優化居留制度。她指出,香港的計分制也如澳門將設的成就計分制等。若將來有高尖的科學家需要來澳發展,由於曾獲頒國際獎項等,可透過成就計分制令其符合居留資格。並強調,就業政策和居留政策應要非常清晰。

劉關華介紹「移民」評分優化方案

七月,廉署報告揭露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欠缺嚴謹等問題,更在十月拘捕時任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昨日,代主席劉關華向立法會介紹評分優化方案。她指出,將會設立由貿促局多個部門主管組成的內部審批小組,共同分析及評審申請個案。

關於重大投資評分的優化內容分四部份:第一部份是社會安全評估,目的是排除有刑事犯罪前科的申請人。第二部份是最低投資金額,排除金額低於一千五百萬澳門元的申請個案。第三部份是專業部門意見,只有通過前三部份評估的個案,才可以進入第四部份。第四部份是對投資項目的評分。

關於技術移民評分的優化內容也分四部份:第一部份同樣是社會安全評估。第二部份是專業部門意見,只有通過前兩部份評估的申請人,才可進入第三部份的個人條件評分。第三部份的分析內容涉及「行業類別」、「經驗」、「專業資格」、「現職情況」、「學歷資格」。第四部份是加分項目,這部份要求較高。例如有關申請人已獲取的國際獎項、或者是國際知名的優才,以及符合澳門產業發展需求等,都可按相關成就進行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