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政府一五年預算執行

2017-01-18

【本報訊】立法會審議通過《二○一五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出席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說,待《預算綱要法》通過生效,將會令財政資訊更透明,立法會能更好監察。

會上有議員關注重大項目交立法會審議的問題,梁維特回應指,在立會審議中的《預算綱要法》已考慮到社會關心工程預算等方面,當中已建議設立一些相應制度,如跨年度項目需交代整個計劃的時間表及每年支付,讓社會掌握。

法案亦建議未來將因應每個凡納入投資計劃預算(PIDDA)的項目執行情況,不分是否重大工程,都需要去立法會報告,之後每季要公開向立法會交代有關改變,令大眾更好掌握資訊。

項目建議部門執行部門要簽紙共識免相互卸責

至於預算執行率等問題,梁維特稱,部份項目由於建議和執行非同一部門,故導致相關計劃不完全準確,故未來將要求建議部門和執行部門事先要簽紙,表明對項目的成本、效益和時間有共識,若有改變則雙方共識後再簽,以免部門相互卸責,「你推我、我推你」,也有更透明的監察制度。

秘書崔世平總結介紹,法案提案時間及《預算綱要法》內容,已汲取立會過去有關方面意見,是充分體現立會發揮監督政府財政的作用,推動政府不停提高財政管理水平和效能的目的。而有關制度性方面問題,會留待《預算綱要法》細則性審議時加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