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人士家長籲豁免殘疾人士納入最低工資

2017-12-22

【特訊】為完善本澳《最低工資》法案,當局於2017年11月13日起就全面最低工資立法展開公眾諮詢,諮詢文本包括: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本報酬、最低工資組成等。對此,一群智障人士家長表示,贊同當局保障所有僱員獲得基本權益的決心,並希望當局可考慮立法豁免最低工資制度適用於殘疾僱員,以幫助他們提升就業競爭力,獲取更多的就業機會。

智障人士家長表示,作為家長當然希望子女能找到高薪的工作自食其力,令他們無後顧之憂。但他們深切明白,其子女作為殘疾人士,大多難以達到一般僱主要求的工作績效,且並非可以勝任所有類型工作。若將殘疾人士納入最低工資保障範圍,勉強要求僱主按照最低工資標準聘用殘疾人士,不但容易降低勞動市場聘請殘疾僱員的意慾,削弱殘疾人士的就業競爭力與機會,亦對僱主與其他僱員來說有失公平、公義。

此外,社會有聲音就此指出,不應一刀切豁免殘疾人士納入最低工資範疇,而應參考香港經驗制訂工作能力評估機制,按評估結果收取不同百分比的最低工資。對此,智障人士家長表示,根據香港當局統計數據顯示,自2011 年5月至2017年4月香港總共只有561宗評估個案,顯示社會使用率與接受度普遍不高,相信相關機制在澳門亦難以真正發揮作用,反而會增加社會資源負擔,加重殘疾人士就業阻礙。

智障人士家長強調,如將殘疾人士與普通人“一視同仁”對待,卻忽略了其生理殘疾、就業難度等事實,並不能真正保障殘疾人士,亦對社會其他人士造成不公。他們希望豁免殘疾人士納入最低工資保障範圍,能有效幫助擁有不同工作能力的殘疾人士找到工作機會,還可令他們享有應得的薪金的同時,更易獲得僱主及其他僱員對其的體諒、包容及支持,從而促進社會和諧、共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