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終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 法院縱容街頭暴力

2020-09-05

【香港中通社9月4日電】香港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3日在報章發表題為《是時候緊急改革了》的文章指,香港法院在過去一年協助創造了導致街頭混亂的社會環境,實際上不僅是包容,而是在縱容街頭暴力。

烈顯倫指出,法院持續地讓公共利益屈從於個人權利的主張,這給了那些走上街頭暴力抗議的人一種個人主權的感覺,“保護大多數人的法律被破壞,卻沒有懲罰,因為這些人認為自己的個人訴求是至高無上的。實際上,法院在過去一年幫助創造了導致街頭混亂的社會環境。”

他認為,北京對香港司法機構變得不信任,關乎香港法院在一些案件中對《基本法》作解釋,其中用輕描淡寫的方式援引海外晦澀難明的規範和價值,但他質疑這些價值和規範與案件具體問題無關,也完全不適合香港的情況。

他批評有關做法根本錯誤,也與普通法的宗旨相違背,指去年11月判決《禁蒙面法》案也許是最令人驚詫的例子,批評法院對“一國兩制”政策的理解,“遲鈍得令人瞠目結舌”。他批評,這些法官“把自己抬高到了全國人大的位置”,由此自我賦權,擊倒一項至關重要的主要立法。

烈顯倫亦質疑,香港大律師公會一再聲明北京“干預”香港事務,認為他們一直砌辭“迷惑法院”,又指代表政府的律師亦沒有指出這反常的做法。他批評法院允許律師顛倒《基本法》,用來擊毁法律和秩序的華廈。